目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25年部门预算表
5.名词解释
6.2024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负责荆门城区范围内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居住所和法定赡养人的城市“三无”对象供养工作;负责全市范围内弃婴、孤残儿童的收养工作,配合做好家庭寄养及国内外领养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儿童福利工作;负责滞站人员安置工作。
(二)内设机构
荆门市社会福利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部、财务部,下设机构: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市精神卫生福利院。
荆门市社会福利中心核定编制35人,2024年底,实有在职人数31人,退休人员36人。
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政治建设,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思考、探讨、研究和解决现实问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素质,推进工作。
(二)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高品质养老服务体系。结合我市及公办养老机构发展实际,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基础性、普惠性养老服务项目内容,并以高龄、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明确基本养老服务的内涵外延、服务标准、资格条件、供给方式等内容,有效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刚需。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委托专业服务组织运营管理福利院养老护理服务。
(三)坚持多措并举,推动儿童福利多元发展。加强孤残儿童精准分类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儿童福利制度体系,守护儿童健康成长。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从生活养育向“养、治、教、康+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其他专业康复、医疗、特教等机构合作,提高儿童康复质量,把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工作做实、做活,将儿童福利工作逐步向有需求的社会家庭辐射。
(四)完善保障功能,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度,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康复服务,提高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和社会融入支持,探索帮助残疾人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
(五)守牢安全“底线”,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把安全作为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加强三院安全管理,聚焦转型发展和改革创新,为养老育幼工作谋篇布局。扎实推进安全管理、项目建设、业务服务等各项任务,狠抓“五步安全法”,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时刻保持警惕,守住安全底线,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干部职工事故应对处置能力,以检查促落实、以排查去隐患、以督促强担当。
三、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5年福利中心预算收入1117.3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117.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7.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福利中心预算支出1117.38万元。
(1)按资金用途分:一是基本支出733.3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81.54万元,公用经费51.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福利中心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二是项目支出384.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2)按功能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9.41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项目支出),卫生健康支出31.65万元(主要是单位医疗保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46.32万元(主要是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福利中心2025年预算收入支出1117.38万元,比上年1173.00万元,下降了4.74%。
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在编人员减少,导致人员和公用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
福利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8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保险费、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等支出。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福利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89万元,比上年增加372.50%。
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共安排福利中心运行经费51.84万元,比上年59.20万元,下降12.43%。其中:公用经费15.05万元,比上年15.74万元,下降4.38%;工作餐经费14.88万元,比上年15.84万元,下降6.06%;工会经费7.75万元,比上年9万元,下降13.89%;物业费9.3万元,比上年10.80万元,下降13.89%;老干部经费4.86万元,比上年5.25万元,下降7.43%。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物业管理费等方面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
1.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
2025年,福利中心政府采购预算240.80万元,比上年171.05万元,增加了40.78%。
2.货物采购预算金额、工程采购预算金额、服务采购预算金额
货物类采购预算31.5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50.00万元,服务采购预算59.2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底,房屋面积69675.18平方米,价值19838.08万元;车辆2辆,价值38.98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市级财政安排福利中心项目资金36万元,主要用于老年福利18万元;儿童福利18万元。
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2025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五、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其中:人员支出包含工资及津贴,公用支出包含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出境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购置、保险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公务车租用费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社会福利、社会救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方面支出。主要为所属预算单位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方面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反映单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六、2024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福利中心2024年无地方政府债券。